第一财经记者 张剑
腾讯游戏一名前高级研发人才徐振华因为违反竞业限制条款,被告上法庭,上海一中院二审判决徐振华赔偿腾讯1940余万元。记者发现,互联网行业的竞业限制**及诉讼近年来十分普遍,竞业限制条款基本模式是员工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能进入“竞争对手”的企业工作。互联网行业吸纳的人才多,但从业者的流动性也较大。那么,互联网企业会对哪一类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问题格外留意?
腾讯游戏前高级研发人才徐振华,在腾讯游戏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成立公司研发出多款与腾讯研发的游戏相似的游戏产品,其中包含一款与《王者荣耀》存高度相似性的游戏。腾讯方面质疑徐振华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因此要求徐振华承担违约责任。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审判决,徐振华依约返还腾讯1940余万。这一数额创下此类案件的最高赔偿纪录。
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互联网行业激烈的“人才”之争及利益角逐。第一财经1℃记者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互联网行业的竞业限制案件呈多发趋势,高赔偿额成为常态。司法机关近日发布的调研报告提示,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一旦被认定存在违反义务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即使未造成原用人单位的损失,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尚未离职即自办公司开发同类游戏
网络游戏一直是腾讯所经营业务的重要板块。几年前,腾讯开发过一款名为《植物大战僵尸online》的网游,玩过这款游戏的玩家或许还记得,这款游戏的研发负责人正是当时在腾讯游戏任职的徐振华。徐振华在网游内颇有名气,在腾讯任职期间,他还曾研发著名网游《轩辕传奇》。但上海一中院7月份的一份二审判决书,将徐振华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份判决确认,徐振华违反了与腾讯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相关约定,判决徐振华向腾讯方面支付1940余万元。
前员工开发腾讯游戏相似产品,被判赔偿1940万
判决书记载,2009年4月,徐振华进入腾讯从事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工作。同年8月和2012年10月,腾讯公司先后授予徐振华**期权。2014年5月28日,徐振华与腾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徐振华所任职的岗位,掌握腾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在接受腾讯授予的限制性**期权时,徐振华与腾讯签订了《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一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徐振华按照约定去执行,在约定时间内不从事相同或相似行业,腾讯会向他支付巨额竞业限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