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经济学》一书中,对“商品”一词的解释如下:为交换而生产(或用于交换)的对他人或社会有用的劳动产品。我暗暗认为,任何一种商品最重要的因素和环节都是“保质期”和“保质期”,不存在“其中一个”。
可惜有的厂商和卖家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不认真对待,要么千方百计侥幸逃脱。如果他们可以避免,他们可以推迟,他们可以依赖它。最后,如果他们走了,那将是一件好事!
一是有些商品在文字上明确标明了“保质期”和“保质期”,但一旦想查询生产日期、最佳使用期限、到期时间,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用暧昧的词,大多数人都是暧昧的;就是把它标在不容易被人注意的地方,字体(数字)太小,看起来像是小偷,所以我怕被别人知道。
其次,要造假。在整个制假过程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保质期”上做各种文章,另一种是一些厂家生产假冒伪劣商品(食品)。
就保质期而言,有的厂家或销售商不在即将过期的商品上粘贴新的保质期,还会粘贴在过期保质期的标签上,即剥开(暴露)旧的保质期,粘贴全新的保质期,有时还能清晰地看到被剥开(暴露)的痕迹;更有甚者,有些食物会把“保质期”提前一天。比如正常情况下,豆腐的保质期最多只有三天。笔者曾经在菜市场和电视媒体上目睹过这一幕,豆腐的保质期竟然提前了一天。很明显,豆腐是今天刚出的,明天的日期标在显眼的位置。
一些制造商生产假冒伪劣商业(食品)产品,并添加非法原材料。而且国家明文规定某些商业(食品)产品不适合添加某些添加剂,添加后长期食用对个人身心健康不利。例如,2008年9月8日至9月11日,甘肃兰州晨报等各大媒体披露“三鹿”牌婴儿奶粉违规添加“三聚氰胺”。如果宝宝长期服用这样的奶粉,很容易患上肾结石。起初,制造商拒绝承认乳制品中添加了“三聚氰胺”,还采用了盲目说谎的伎俩。
近年来,各种假冒伪劣的商业(食品)产品可以说层出不穷,比如: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卖给消费者;笔者曾在公交车上看到北京移动卫星电视播出的新闻媒体上的一篇采访报道。硫磺熏的姜都卖的很好,售价也可以翻几倍,但是长期使用会致癌,更严重的会致死;你去买米,一不小心就会被“吃了药”去买毒米。这些有毒的大米被工业用油洗净,闪闪发光...
我出生于70年代末,被称为“70后”。刚学买菜的时候,[注:在我的青春和童年。】还忽略了(略)保质期和保质期,因为那时候的个人(个体户)、商家(国企店),本质上还是比较单纯善良的,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通过诈骗和欺诈来获取相对丰厚的回报和利润。他们或他们会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和可耻的,而且当时它不像现在这样开放。如今,只要你和我有能力和八仙一起渡海,我们可以去任何地方做生意,卖假货,卖假货,甚至用一个镜头换另一个地方。当时主要是本地人,不仅抬头不低头,还跑不了庙的和尚。就算人不在了,店铺还在,每天都要做生意,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敢这么做。
笔者还认为,之所以有些厂家和销售商对“保修期”和“保修期”视而不见,不顾不正当的事情,一味地去做假货和卖假货的活动是有良心的,主要来自我们(国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信用制度”;或者企业或个人“现代信用体系还不完善”;“现代信用体系濒临崩溃和崩溃”并非没有关系;上述作者还认为,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在世,礼崩乐坏,也是类似的。
之所以这样,主要是因为在今天的中国,绝大多数人都在追逐成功,渴望成功。在追逐成功的道路上,他们信奉“成功第一”。衡量“成功第一”的一个主要条件是,要有很多钱和财富,如果你想有很多钱和财富,那就意味着想尽一切办法赚更多的钱,而且,最多也就只有更多。只要你能爬上金钱和财富的高(顶)峰,只要你能马上赚到很多钱,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包括打假和卖假货。其他都不考虑。这个时候会受到大家的高度追捧和尊重,会被视为大英雄。既然已经是英雄,那就是“莫问英雄之源”,别人也不会尴尬。
更何况在一些极端功利主义者、极端功利主义企业眼里,为了赚很多钱,为了走上金钱和财富的高(顶)峰,社会道德风险和人的身心健康都可以忽略不计。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雇佣水军打架,互相抹黑,互相指责,互相造谣也很猖狂,会用**和反**来遏制对方的发展,让对方臭不可闻,倾家荡产,让对方精疲力尽,只有招架,没有反击,那是好事!
在今天的中国,即使我们被打败了,**对“我”的审判也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注:指个人和企业。】还包括企业之间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最多要求“我”在各大大众媒体上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如实赔偿一定损失。如果有精神损害,还需要给一些精神抚慰的钱,最高罚款不超过50万人民币。在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中,除发生严重中毒事件外,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其他相关食品问题,一般只有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3万元罚款,最低罚个500元,多少有点痒!
对于“一些有实力的个人和企业”,不过是太岁头上的一点土,也不过是九根牛一毛。也许有了这些“小钱”,就能达到阻挡和消灭对手的目的。哪怕只能堵一段时间,也是一个不错的胜利。哦,你不用承担社会道德的风险。为什么不可以?!不做是最大的傻瓜。只有最愚蠢的傻瓜才会不采取这样的竞争战略和战术。再者,你拒绝采纳,别人自然也会采纳。不采纳,就是谦谦君子,变成别人嘴里的一块鱼,砧板上的肉,让别人(坏人)和坏企业变成刀子。与其让别人提前变成刀子,不如“我”比别人提前一步。结果我们进入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圈子,不断重复和改变着对格局的解读,一个接一个,你唱我或者闪亮,或者BLACKPINK出道,刚开始做的时候,也许你会戴上一个小遮羞布,一旦成为老手和**,你就不需要戴任何遮羞布了,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好钱换坏钱”!
这个社会的一些不好的病和各种不好的事,包括打假卖假货,我们俩都有份,谁都逃不掉。也许有人会斩钉截铁地大声反驳作者说:“我没有参与打假卖假。你为什么要让我参与这个过程?!"......有句老话说的很好,说的是:“吃饱了饭什么都可以吃,但是吃饱了话什么都不能说或者脱口而出!”可能你真的没有参与打假卖假货,但是你看到过类似的情况,购买过类似的物品。遇到这样的事件,可能不报,不假,不放,甚至采取高高挂起的态度,因为这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的结果。是那种古老的、被毁坏的文化这样教育你我,在MoMo里对待你我。!" ……
为了避免这种糟糕局面的不断发展演变,你我应该果断放弃对“成功第一”的绝对迷恋和崇拜,大声告别“成功第一”和“金钱第一”,因为“成功第一”不是个人和企业的唯一选择,也不是唯一可以走的华山之路。你我还可以有很多办法。
从现在开始,你我都要努力做一个恪守信用的人,让恪守信用的人和素质好的个人、企业,不仅能得到大家的尊重,还能给予一些极大的便利和好处,让做坏事的、不恪守信用的、失去良心的人,受到大家和同行业的责骂和唾弃,让他们没有生存的土壤,虽然很难,但也不容易做到。
一旦有了这样的人和企业,无论他们是谁,背景有多深,不仅会被没收,倾家荡产,还得种下与他们有关的各种人和企业。从此这样的人和企业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了。
不仅如此,国家不仅要加快建设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信用体系”的个人和企业,还要发挥各级舆论的监督力量,提高监督能力,动员和监督全民,使国家逐步成为“真正的档案社会”,使个人和企业都离不开档案,其中“信用体系”应该成为核心竞争力。要让“没有信用体系”或“信用体系无效”的个人和企业难以为继,让这样的个人和企业吞下自己的苦酒。这样的人和企业一旦发现自己动弹不得,自然就不再做坏事了。
国家要自上而下加大和加强法制建设,修改《知识产权保**》、《反垄断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法律。,从而加强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从而使它们具有更大的威慑力和威慑力。最好是让个人和企业既不想做,也不敢做。如果他们想做,不仅要赔钱,还要让他们或他们永远无法从事曾经违法乱纪的业务。仅仅依靠作者所说的舆论监督和自我控制(control)只是一个方面,也是其中之一。也远远不够。人性不仅不可靠,而且最不可靠,因为每个人都会有一点私心。在这小小的自私中,“自私”是必然的。你我唯一可以依靠的,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好的制度。
去修远的路很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的是任重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