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8日凌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对“孟晚舟引渡案”作出判决,并公布了第一个判决结果:华为公司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判决一经报道,中国人民一片哗然,瞬间刷爆各大媒体和社交平台。裁决的裁决意味着孟晚舟女士将留在加拿大,出席随后的相关听证会,等待进一步的审判结果。
那么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呢?
在这里,我想给大家讲讲科普。这个科普知识来自百度:
所谓的两国共认犯罪原则意味着可引渡的罪行必须是被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视为犯罪的行为。
简单来说,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加拿大方面公布的裁决认为,孟晚舟违反了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
美国指控孟晚舟女士什么罪名?
首先,我们理解两个前提:
1.美国有一个打压被制裁国家经济的霸主规则:禁止向美国禁止销售的国家转售或应用美国高科技和高科技产品,其中被制裁国家伊朗是严重的目标。
2.华为与美国签订了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的商业合同,因此华为无法与伊朗做生意,更不用说向伊朗出售高科技产品了。
美国方面称,香港SKYCOM公司在与伊朗的****中应用了大量美国高科技产品,双方的商业外汇资金由汇丰银行上缴。因此,美国对汇丰银行罚款8亿美元,并要求对天合公司进行问责。虽然孟晚舟在2008年至2009年4月期间曾在天空通信董事会任职,但美国指责孟晚舟“隐瞒华为子公司与伊朗之间的业务往来”、“欺骗汇丰”,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
“双重犯罪”到底成立吗?
首先,从美国的角度来看,根据美国的指控,孟晚舟违反了所谓的《伊朗制裁法案》,对汇丰银行进行了诈骗,使得该银行违反了美国法律(涉及伊朗的军事**资金),导致该银行被罚款8亿美元。
那么,加拿大呢?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了孟晚舟。但当时加拿大根本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也就是说,从加拿**律来看,孟晚舟没有违反任何加拿**律。
所以,所谓的“双罪”根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真的很难逃脱!
“双罪”背后的阴谋是什么?
中国科技强国崛起势不可挡,华为就是典型的领头羊。近年来,华为在R&D的**和专利数量一直让美国感到不安。
华为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8588亿,2019年R&D**创过去五年新高,超过同期a股市场95%的上市公司。华为的专利数量在中国乃至世界排名第一。2015年,它在国际专利注册数量上排名第一。2018年专利数量达到5405件,总量超过欧美发达国家。
由此可见,美国真正的险恶用心是制造“孟晚舟事件”,一度以遏制华为为风向,进而打压整个中国科技产业。
“孟晚舟引渡案”的走向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鹰爪”号抓获孟晚舟后,美国提出引渡请求。中国干预后,孟晚舟获准保释,但被要求监视他的住所,不得离开加拿大。
2020年5月28日凌晨,加拿大宣布设立“双重犯罪”,这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庭审和544天的羁押,孟婉女士将继续面临被引渡到美国的风险。
面对宣判,孟晚舟笑了。孟晚舟女士有权进一步上诉,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赵说: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国和加拿大滥用双边引渡条约,任意对中国公民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了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中国绝不会纵容这种行为!
相信祖国的强大,孟晚舟女士一定会早日平安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