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淫秽?
猥亵是指以**或者满足**为目的,以**以外的方式实施的猥亵行为。比如强迫猥亵罪和侮辱妇女罪。对不成熟的青少年进行性骚扰,即使目标不清楚意图,不违抗甚至服从,也可以视为猥亵。猥亵的判定与社会习俗有很大关系。性行为的道德标准和暴露程度是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的。广义的猥亵包括所有妨碍社会风化的色情行为,除了**和**。猥亵行为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破坏社会风气。
二、猥亵行为包括哪些?
刑法解释淫秽:是指以**、**、满足本人或者他人**为目的的淫秽行为,通奸除外。主要有强制猥亵、准强制猥亵、机会猥亵、公开猥亵和权力猥亵。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罪以及猥亵儿童罪与原来的流氓罪分开,为猥亵罪的成立开创了先例。在调整性刑法的过程中,猥亵罪将不断完善。它与流氓罪原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侵害的对象是健全的性风俗和秩序而非社会公共秩序,犯罪的对象一般是特定的,主观上具有寻求**和兴奋、满足**的目的而非寻求其他精神**。
子对象:
1、针对成年女性。
所谓猥亵,就是侵犯女性“性羞耻”的行为,只要你的行为会导致女性的性羞耻,就是猥亵。包括但不限于抚摸、舔、吮吸、亲吻和拥抱女性。但是你不能**。至于你是否想满足你的**,这只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不是必要条件。
2.适用于14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
任何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有害的行为都是淫秽的。
包括但不限于触摸、舔舌、吮吸、亲吻、搂抱等。(不能和女生**,和男生**就是猥亵。)
第三,如何处罚。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一)猥亵他人的。
(二)聚众或者当众猥亵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