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开出了新的罚单。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浙江分公司”)被中国央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罚款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2月31日,通联支付宁夏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央行银川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4万元。同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央行银川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对1名责任人处以3.5万元罚款。两张票只差10天。
移动支付网资料显示,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4.6亿元人民币。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牌照,2016年5月3日成功续期。同时合并通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目前支付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范围)、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山西)、预付卡受理(全国范围)。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6月26日,通联支付的法定代表人再次变更为万建华,但众所周知,通联支付之前是由万建华创立的。
然而,即使在万建华回归后,通联支付也没有改变接连被处罚的命运。
2019年8月28日,通联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73万元。
2019年3月21日,通联支付因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不到位,未详细了解商户代理支付业务的真实背景和目的,被央行Xi安支行罚款3万元。为陕西直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代理支付业务与商户业务明显不符。
2018年10月29日,通联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33万元。
2018年10月15日,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央行成都分行罚款人民币9万元。
2018年8月,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8年4月,通联支付因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被央行合肥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6万元。
2017年12月,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被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年9月,通联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3万元。
2016年7月,央行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303万元,罚款1110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副行长陈某某、湖北分行总经理陈某某、厦门分行总经理张某某、新疆分行总经理王某某、北京分行副总经理方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2日,通联支付因未尽到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30万元罚款;未进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报送的,处以30万元罚款;未按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处以35万元罚款。同时,通联支付相关责任人罚款6.5万元。
除了支付违规、反洗钱不力,通联支付2019年还收到了外汇局的罚单。2019年11月底,通联因分拆交易支付超过单笔交易限额的留学费用,被外汇局罚款2067元。